【发布时间】:2010-10-01 08:43:26
【问题描述】:
据我了解标准,平凡析构函数是隐式声明的,其类只有基成员和非静态成员以及平凡析构函数。 鉴于此定义的递归性,在我看来,唯一的“递归停止”条件是找到具有非隐式声明的析构函数(即用户声明)的基或非静态成员。 如果这是正确的,那应该意味着微不足道的析构函数是“不需要做任何事情”的析构函数,因此它将被声明(隐式)但未定义。 换一种说法:按照标准定义,隐式定义析构函数(即“它做某事”)不能是微不足道的说法是否正确?
抱歉,我提出了这种愚蠢的问题,但我想澄清一下我脑海中的一些事情......
【问题讨论】:
标签: c++ destru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