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Why do we need the decorator in the decorator design pattern?为什么我们需要装饰器设计模式中的装饰器?
【发布时间】:2010-09-21 09:31:57
【问题描述】:

假设我有一个名为A 的类,并且我想使用装饰器设计模式。如果我错了,请纠正我,但要让它工作,我们需要创建一个装饰器类,比如ADecorator,它将包含对A 实例的引用,并且所有其他装饰器都将其扩展为添加功能。

我不明白为什么我们必须创建一个装饰器类,而不是使用A 实例?

【问题讨论】:

    标签: java design-patterns decorator


    【解决方案1】:

    装饰器模式用于动态(即在运行时)向对象添加功能。通常,当您编写类时,对象的功能会固定。但重要的一点是,对象的功能以对对象客户端透明的方式进行扩展,因为它实现了与原始对象将责任委托给装饰对象相同的接口。

    装饰器模式适用于对象可能具有许多可选功能的场景。如果没有装饰器模式,您将不得不为每个对象选项配置创建不同的类。一个非常有用的例子来自 O'Reilly 的 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s 一书。它使用了一个听起来像星巴克的咖啡店示例。

    因此,您可以使用成本等方法获得基本咖啡。

    public double cost(){
         return 3.45;
    }
    

    然后客户可以添加价格为 0.35 的奶油,因此您现在使用 cost 方法创建一个 CoffeeCream 类:

    public double cost(){
        return 3.80;
    }
    

    那么客户可能想要价格为 0.5 的摩卡,他们可能想要加奶油的摩卡或不加奶油的摩卡。因此,您创建类 CoffeeMochaCream 和 CoffeeMocha。然后一个客户想要双份奶油,所以你创建了一个类 CoffeeCreamCream……等等。你最终得到的是类爆炸。请原谅使用的糟糕示例。有点晚了,我知道这是微不足道的,但它确实表达了这一点。

    相反,您可以使用抽象成本方法创建 Item 抽象类:

    public abstract class Item{
        public abstract double cost();
    }
    

    您可以创建一个扩展 Item 的具体 Coffee 类:

    public class Coffee extends Item{
        public double cost(){
           return 3.45;
        }
    }
    

    然后你创建一个扩展相同接口并包含一个 Item 的 CoffeeDecorator。

    public abstract class CoffeeDecorator extends Item{
         private Item item;
         ...
    }
    

    然后您可以为每个选项创建具体的装饰器:

    public class Mocha extends CoffeeDecorator{
    
       public double cost(){
         return item.cost() + 0.5;
       }
    
    }
    

    请注意装饰器是如何不关心它包装的对象类型,只要它是一个项目?它使用 item 对象的 cost() 并简单地添加自己的成本。

    public class Cream extends CoffeeDecorator{
    
       public double cost(){
         return item.cost() + 0.35;
       }
    
    }
    

    现在可以使用以下几个类进行大量配置: 例如

     Item drink = new Cream(new Mocha(new Coffee))); //Mocha with cream
    

     Item drink = new Cream(new Mocha(new Cream(new Coffee))));//Mocha with double cream
    

    等等。

    【讨论】:

    • 我发现这个答案比*的文章更容易理解。
    • @dhiller 是的。设计模式是我尝试的第一个,并开始向我所有的学生推荐它们。
    • 这是一个更容易理解的示例,尽管我认为这不是应该使用这种模式解决的正确问题。
    【解决方案2】:

    顺便说一句,如果您刚刚开始研究模式,那么 Head First Design Patterns 这本书是非凡的。它确实使概念易于理解,并确保以非常容易理解的方式对比和比较相似的模式。

    【讨论】:

    • 我必须支持这一点,这本书令人难以置信。事实上,上面的咖啡示例取自那本书,但该书更进一步。
    【解决方案3】:

    在某些语言(如 Ruby 或 JavaScript)中,您可以向 A 实例添加新功能。我注意到您的问题被标记为 Java,所以我假设您在问为什么不能在 Java 中执行此操作。原因是Java是静态类型的。 A 实例只能具有类 A 定义或继承的方法。因此,如果您想在运行时为 A 实例提供 A 未定义的方法,则必须在不同的类中定义此新方法。

    【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