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2-08-16 20:57:09
【问题描述】:
如果我有这个索引:
(col1, col2, col3)
我知道搜索 (col1); 时会有所帮助; (col1, col2); (col1, col2, col3)。
如果我用完全相同的列创建另一个索引,phpMyAdmin 会警告我其中一个索引可能会被删除,因为它们是相同的。
但是,如果我有这些索引:
(col1, col2, col3)
(col1, col2)
(col1)
phpMyAdmin 根本不会警告我。
所以我的问题是,最后两个索引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必需的吗?我认为只有第一个索引就足够了。
谢谢。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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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2个索引不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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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不知道它们是否有必要不看表结构。如果它们是唯一键或主键或其他任何内容,则无法删除它们。需要更多信息来回答问题的第二部分。 SHOW CREATE TABLE 表名\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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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ndymelder - 我不是在谈论 UNIQUE 或 PRIMARY 键。我说的是常见的列。我知道你提到的那些人需要存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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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inDanielson - 谢谢你的回答。
标签: mysq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