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7-27 16:49:39
【问题描述】:
使用默认构造函数定义“Person”类的对象有什么区别:
方法一:
Person person = Person();
方法二:
Person person();
当我在默认构造函数中初始化一些变量并尝试访问这些变量或通过主例程中的 get/set 方法设置这些变量时,我在方法 2 中遇到编译错误,但方法 1 有效。
谢谢。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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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汇编”?那有什么意思?顺便说一句,第二个没有调用默认构造函数,它是一个函数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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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问题是基于错误的假设,即两者都使用默认构造函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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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这里的所有人,这不值得两次赞成。
标签: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