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18 21:45:17
【问题描述】:
我无法找到与我的问题特别相关的答案。就我所看到的而言,这有点“奇怪”。
所以我有一个类Child2,它继承自Child1,而后者又继承自Parent。 Parent 没有构造函数。
这是我的继承方式:
Child1.h:
class Child1 : virtual public Parent
这是我想从Child2的构造函数中调用的函数:
void Child1::foo(unsigned int i)
{
// ...
}
孩子2
Child2::Child2() : Child1()
{
foo(10);
}
Child2 中没有名为 foo() 的函数,所以如果我理解正确,应该不会有任何歧义。
但是,我遇到了这个错误:
Child2.cpp:在构造函数“Child2::Child2()”中: Child2.cpp:12:28:错误:类型“Child1”不是“Child2”的直接基类 Child2::Child2() : Child1()
Child1 的构造函数正在工作,所以我把它省略了。我不确定在这种情况下它是否重要。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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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遗漏了很多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很重要的内容。您需要提供minimal reproducible example。毕竟,如果你不知道问题出在哪里,你怎么知道你遗漏的东西不是其他人需要帮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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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分享
foo函数的声明。
标签: c++ class constructor base derived-clas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