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How can I use internal constructors in public data contracts?如何在公共数据合约中使用内部构造函数?
【发布时间】:2010-09-02 23:52:45
【问题描述】:

我有几个这样的数据协定类:

[DataContract]
public class FooData
{
    [DataMember]
    public string Name;

    // ... many more members

    public FooData (string name) // again, many more arguments
    {
        Name = name;
        // ...
    }
}

由于FooData 始终用于通过网络传输Foo 对象,我想添加一个构造函数,该构造函数接受一个 Foo 对象并相应地设置所有字段,而不是手动进行 (new FooData (myFoo.Name))。

但是,这将要求 FooData 的用户包含 Foo 类型,该类型应该是服务器内部的。通常,这个问题可以通过使构造函数采用内部的 Foo 来解决,但在我的情况下,FooData 与 Foo 位于不同的程序集中。

我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到目前为止,我的想法包括使用接口而不是类来传输数据,或者使用“扩展构造函数”。有更好的想法吗?

【问题讨论】:

    标签: wcf architecture datacontract


    【解决方案1】:

    在构造函数中包含 Foo 类型应该不是问题,只要您不在标有 DataMember 的公共属性中公开该类型。 WCF 将负责仅对标有 DataMember 的属性进行序列化,因此您可以在内部使用数据协定中的服务器类型。但是,客户端将无法看到接收“Foo”类型的构造函数,因此必须手动设置合约中的所有数据

    谢谢 巴勃罗。

    【讨论】:

    • 这不起作用 - 客户端包含源文件,当编译器注意到内部 ctor 接受未知类型的参数时,它会窒息,对吧?
    • 不,这是不对的。使用“添加服务引用”生成代理后,客户端应从数据协定类中获取副本。客户端不应直接引用数据契约源文件。
    • (有点晚了)我没有使用生成的代理类,而是手动创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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