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Linux mint drag & drop files on my program's desktop iconLinux mint 在我的程序桌面图标上拖放文件
【发布时间】:2014-12-01 21:33:06
【问题描述】:

我正在使用 Linux Mint。

我用 C 编写了一个小程序,想将文件拖放到其桌面或 caja 图标上。 当我将文件拖到已安装应用程序的图标上时,该应用程序图标突出显示它将启动,但我的程序图标没有突出显示。如何启用启动?

在 Windows 中,所有程序都会启动,即使它们不处理已删除的文件。

设置了程序“可执行”权限,双击图标启动它。

我认为这不是我“在”程序代码中做的事情,而是图标或 Linux 的一些配置。程序代码在从终端运行时接受命令行参数。但是将文件放在其图标上除了将文件移动到堆积在程序图标顶部的桌面之外,根本没有任何作用。甚至从不尝试启动程序。

我错过了什么?

【问题讨论】:

    标签: c linux executable


    【解决方案1】:

    现在我明白了!

    我必须为程序创建一个“启动器”。这是通过右键单击桌面空白区域以获取上下文菜单,然后选择“创建启动器...”来完成的。然后用有效的路径名填写字段,尤其是“命令:”字段(或者如果程序位于 PATH 环境变量中包含的目录中,则只需一个名称)。并在该命令行的末尾包含 %F 以接受要删除的文件。也给它一个名字,然后点击确定。

    如果您不使用 %F 并删除多个文件,则每个文件都将启动其自己的程序实例。 %F 使所有文件都传递给程序的一个实例。例如,如果您想将两个文件放到一个比较程序中。

    如果它不起作用,您可以通过右键单击其图标并选择“属性”来编辑命令和其他字段。

    它有一个通用的跳板图标。

    在终端中,ls 命令将“prog”(例如)的启动文件显示为 prog.desktop,但在桌面上只是 prog。启动器文件可以移动或复制到文件夹中(桌面除外),它们的工作方式相同(尽管图标不同)。

    希望这对其他人有所帮助。

    【讨论】:

    • 如果新创建的启动器图标没有出现在您的桌​​面上,请尝试按 F5 刷新桌面。这发生在我使用带有 MATE 桌面的 Linux Mint 16 Petra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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