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8-11-30 07:02:14
【问题描述】:
我正在考虑如何安排一个部署的 python 应用程序,它将有一个
- 位于 /usr/bin/ 中的可执行脚本将为实现的功能提供 CLI
- 安装到当前站点包目录所在位置的库。
现在,目前,我的资源中有以下目录结构:
foo.py
foo/
__init__.py
...
我猜这不是最好的做事方式。在开发过程中,一切都按预期工作,但是在部署时,foo.py 中的“from foo import FooObject”代码似乎试图导入 foo.py 本身,这不是我正在寻找的行为。
那么问题是编排这种情况的标准做法是什么?我能想到的一件事是,在安装时,将 foo.py 重命名为 foo,这会阻止它自行导入,但这似乎很尴尬......
我想,问题的另一部分是命名挑战。也许调用可执行脚本 foo-bin.py?
【问题讨论】:
标签: python naming package conventions deplo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