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12-30 19:07:09
【问题描述】:
我非常困惑。 其中一个测验问题是“对错,快速排序在算法的征服阶段实现排序”,我选择了正确,因为我记得读过:
快速排序的三个步骤如下:
划分:重新排列元素并将数组拆分为两个子数组和中间的一个元素,这样左子数组中的每个元素都小于或等于中间元素,而右子数组中的每个元素都大于中间元素元素。
征服:递归排序两个子数组。
组合:无。
但是,测验的答案说答案是假的,没有任何解释......
正如教科书所说,QuickSort遵循分治算法,其中征服阶段递归地对两个子数组进行排序,答案不应该是正确的吗?
任何启示将不胜感激。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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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票结束这个问题,因为我认为它属于计算机科学
标签: algorithm sorting quicksort divide-and-conqu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