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02-04 15:24:04
【问题描述】:
我正在创建一组类来表示旧数据库中的各种数据。我决定使用工厂方法来创建各种对象,而不是在构造函数中使用异常来指示错误情况。但是,我试图弄清楚从这些类继承时如何最好地重用其中一些工厂。我正在寻找一个概念性的解释(即:最佳实践说明你应该这样做......)而不是实际的代码示例(尽管代码示例总是受欢迎的)。
例如,假设我有一个名为 User 的类,它有一个 createUser 工厂方法。我还有另一个名为 Employee 的类,它扩展了 User 类。如何从 createEmployee 方法重用(即:调用)createUser 方法中的所有代码,以便填充从 User 类继承的所有员工字段?
一个明显的“解决方法”是将 Employee 类更改为拥有一个 User 类而不是扩展它,但这不符合正常的 OO 原则。
【问题讨论】:
标签: java inheritance parent-child factory-patter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