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25 13:35:24
【问题描述】:
你好,祝你有美好的一天。
我有一个与 GPL/LGPL 相关的问题。
假设我基于 GPL 许可或 LGPL 许可的软件制作了衍生作品(没有太大区别 - 衍生作品意味着我对源代码进行了更改并且必须将源代码发布给公众),并决定将其作为商业应用程序出售(或作为商业应用程序的一部分 - 在 LGPL 的情况下)。
我是否可以只将源代码的访问权限(包括修改/重新分发的所有标准 GPL 权利)授予实际直接从我那里获得软件的人,而拒绝将源代码提供给其他人? (如果有人从其他地方得到了软件,我会告诉他/她联系他从那里得到软件的人)。这种方法很有意义。但是,我不确定 GPL 是否真的允许这样做。
插图:
我卖软件。一个人“A”从我这里购买软件并询问来源。我向“A”提供源代码。一个人“B”从“A”那里得到一份副本,并向 me 索要源代码。我拒绝给他源代码,并告诉他应该就此事联系“A”。这显然不是专有许可。是否允许?
你怎么看?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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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方法很有意义。” - 当然,如果您生活在 19 世纪,因此无法举办任何活动,或者如果您想让人们的生活变得不必要地复杂。在众多源代码托管平台中的任何一个上扔源代码有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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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nan:你没有理解这个问题。建议重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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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评论之前读了两遍这个问题,刚才又读了第三遍。我可能仍然遗漏了一些东西,但我所看到的只是“我不想将 GPL 的源代码提供给从其他人那里获得软件的人”。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值得怀疑的态度(考虑到免费的开源 VCS 托管,使其可用的成本几乎为零,当二手用户想要源代码没有任何好处时将其拒之门外——这就是我的假设,至少,也许是我的前提有问题吗?),因此我在发牢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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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没想过您打算使用专有许可证。考虑一下:提供源的副本不等于提供支持和接受(阅读:密切关注并可能执行)功能请求等 - 但顺便说一句,人们寻求支持不是赚钱的最佳方式吗?源软件?至少这适用于 Redhat 等人。无论如何,只要它是 copyleft,该软件也可能是免费的 - 正如您所注意到的,它只需要一个客户扮演圣徒,所以我不希望人们从一开始就使用该软件。但这是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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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投票决定将此问题作为离题结束,因为它是关于许可或法律问题,而不是编程或软件开发。 See here 了解详情,help center 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