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8 15:56:53
【问题描述】:
可能这是一个简单的问题,但我不清楚哪个是 dto 的类和包的最佳命名约定,就包名称、类的大写 DTO 或 Dto 等而言。示例:
1.包名:
xxx.dto.animal.Dog.class 或 xxx.animal.Dog.class
2。大写 dto 类命名约定:
DogDTO 或 DogDto
3.混合两种 dto 的约定或两者都不混合。
问题是,如果我可以将“dto”这个词声明为一个包,或者“dto”这个词是否必须包含在类名中,或者两种情况都包含。
【问题讨论】:
标签: coding-style naming-conventions d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