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1-26 00:58:06
【问题描述】:
我是 DDD 的新手,在使用 DDD 原则编写新项目时遇到问题,它是关于创建域服务的。我总是用相应的域对象名称前缀命名我的服务,例如UserService或OrderService,并将所有与DO相关的业务逻辑方法放入这些服务中。所以我有UserService,例如,具有创建新用户、禁用现有用户、执行其他用例等的方法。
现在我注意到我可以为每个用例创建一个服务,而不是为每个 DO 创建一个大服务。例如,一个名为CreateUserService 的服务和另一个名为RemoveUserService 的服务等等。
问题是,是推荐这种新方法还是以前的方法更好?
【问题讨论】:
标签: java coding-style domain-driven-design code-cleanup ddd-serv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