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02-02 06:22:41
【问题描述】:
我在 Firefox 3.5 中试验 fancy new OpenType font capability 时遇到了问题。我试图将字体嵌入到与将要使用的页面不同的域中,但它不起作用。我认为这可能是一个错误,但从我在 MDC 参考页面上阅读的内容中,我注意到了这个注释:
在 Gecko 中,网络字体受到相同的域限制(字体文件必须与使用它们的页面位于同一域中),除非使用 HTTP 访问控制来放宽此限制。
看起来他们是故意这样设计浏览器的。出于好奇,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嵌入字体是否存在安全风险?或者是为了合法商标或版权问题?还是别的什么?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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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有些字体是受版权保护的,在网页中使用它们可能会受到法律限制。我在问这是否与他们决定对他们强制执行跨域标准有关。对我来说,这似乎不是防止使用受版权保护字体的一种非常有效的方法。
标签: firefox fonts css font-f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