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Russell's Paradox [closed]罗素悖论[关闭]
【发布时间】:2008-08-29 21:27:23
【问题描述】:

令 X 是不包含自身的所有集合的集合。 X 是 X 的成员吗?

【问题讨论】:

    标签: math paradox set-theory


    【解决方案1】:

    ZFC 中,基础公理 [如前所述] 或理解公理(方案)将禁止这一点。第一个,原因很明显;第二,因为它基本上说对于给定的 z 和一阶属性 P,你可以构造 { xz : P(x) },但是要生成罗素集,您需要 z = V(所有集合的类),它不是集合(即不能从任何给定的公理生成)。

    在新基础 (NF) 中,“xx”不是分层公式,因此我们不能再次定义罗素放。然而,有点有趣的是,V NF 中的一个集合。

    在冯诺依曼--伯奈斯--哥德尔集合论(NBG)中,类 R = { x : x 是一个集合,xx } 是可定义的。然后我们问 RR;如果是这样,那么还有 RR,给出一个矛盾。因此我们必须有 RR。但是这里没有矛盾,因为对于任何给定的类 AAR 意味着 A ∈ A 或 A 是一个适当的类。由于 RR,我们必须简单地认为 R 是一个适当的类。

    当然,类R = { x : xx },没有限制,在 NBG 中根本无法定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过程在 NBG 中可以作为证明形式进行构造,而在 ZFC 中则必须求助于元推理。

    【讨论】:

      【解决方案2】:

      这个问题在标准 ZFC(Zermelo-Fraenkel + 选择公理)集合论中是不恰当的,因为这样定义的对象不是集合。

      因为(再次,假设标准 ZFC)你的 class {x : x\not\in x} 不是一个集合,答案变为否,它不是它自己的元素(即使作为一个class) 因为只有集合可以是类或集合的元素。

      顺便说一句,只要您同意axiom of foundation,任何集合都不能成为其自身的元素。

      当然,数学的好处是你可以选择任何你想要的公理:) 但是相信悖论是很奇怪的。

      【讨论】:

      • 但是 ZFC 没有提到类,它只定义了什么是集合。
      • 是的,ZFC 没有提到类。因此,您可以尝试重新陈述类的悖论,但 ZFC 回避了这一点,只允许为集合定义“是其中的成员”的概念。所以,问题仍然是“X 是 X 的成员吗?”不能在 ZFC 的语言中说明,因为 X 不是集合,并且没有为非集合定义短语“成员”。数学的目标不是弄清“这句话是假的”之类的自相矛盾,而是探索一致的思维系统。
      【解决方案3】:

      我见过的最优雅的证明与罗素悖论非常相似。

      定理(我想是康托尔)。 设 X 是一个集合,2^X 是它的子集。然后卡片(X)

      证明。当然 card(X)

      假设 X 和 2^X 之间存在双射。然后 X 中的每个 xk 都映射到 2^X 中的一个集合 Ak。

      • x1 ---> A1
      • x2 ---> A2
      • ...
      • xk ---> Ak
      • ...

      对于每个 xk,机会是:xk 要么属于 Ak,要么不属于 Ak。令 M 是所有那些属于它们对应的集合 Ak 的 xk 的集合。 M是X的子集,所以X的元素m一定存在,通过双射映射到M。

      m 属于 M 吗?如果是,则不是,因为 M 是那些 属于它们所映射到的集合的 x 的集合。如果它不存在,那么它存在,因为 M 包含 所有 个这样的 x。这种矛盾源于存在双射的假设。因此不存在双射,两个基数不同,定理得到证明。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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