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9-03-28 23:04:59
【问题描述】:
早在 2005 年,Quirksmode.com 就发布了这篇文章:
http://www.quirksmode.org/dom/classchange.html
这表明“证明”通过更改元素的类(即“elem.className = x”)来更改元素的样式几乎是通过其样式属性更改其样式(即“elem.style”)的两倍.someStyle = x"),Opera 除外。由于那篇文章,我们开始使用基于 className 的解决方案来执行诸如在我们的网站上显示/隐藏元素之类的操作。
问题是,我们的一位开发人员更愿意使用 jQuery 的等效方法来处理这种事情(即“$(something).hide()”),我很难让他相信我们的基于类名的函数值得使用,因为我只能找到一篇四年前写的文章。
有没有人知道对此问题有更近期或更全面的调查?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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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早/微优化糟透了”既然每个人都这么说,让我澄清一下:我 100% 同意,但我们首先开始使用类与样式,因为这有助于实现真正的性能问题。当然,那是几年前的事了,可能不再相关,但它并不“为时过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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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我真的很欣赏这些回复,但我正在寻找的不仅仅是“使用 jQuery:它已经过测试,因此必须是最好的解决方案”(这基本上是迄今为止回复的信息) .因此,至少在目前,我将把这个问题留作“未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