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4-25 23:44:37
【问题描述】:
我是一名新开发人员,从未在大型企业公司工作过,所以我对多层应用程序中的命名约定有疑问。我有一个带有 EF 数据层的 WPF/MVVM 应用程序。我也想调整一下DDD原则。
所以,我会说三个同级别的模型。我在 MVVM 中有“模型”,在 EF 中有一个实体/dto(我不知道?),在 DDD 中有域模型/POCO。我必须创建所有这 3 个类来分离关注点(也许我可以将 MVVM 模型与 POCO 合并。我的意思是,POCO 是 MVVM 中的一种模型)。我应该如何命名它们?
假设我有 Person POCO。它应该是 EF 中的“Person”还是“PersonDto”?一般约定是什么?我遇到了两种方式都没有 Dto 后缀,所以我很困惑。
【问题讨论】:
标签: c# entity-framework mvvm domain-driven-design naming-conven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