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7-11 15:18:06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名为 foo 的 perl 子例程,位于文件 C.pm 中。 C.pm 在目录B 中,即在目录A 中,如下所示:A > B > C.pm > foo
我正在尝试从另一个文件调用 foo 子例程。如果我执行以下操作,它会起作用:
use A::B::C qw(foo);
//Code here
foo($temp)
但是,以下不起作用
//Code here
A::B::C::foo($temp)
为什么不呢?如果我在调用该子例程时明确写出路径,我认为我不需要包含 use 语句。
【问题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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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记住
//在 Perl 中不是注释,请使用#进行注释 -
@JoelBerger 你找到我了……那应该是
#符号。你看得出来,我的内心深处是个 Java 程序员
标签: per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