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1-10-14 14:51:31
【问题描述】:
我正在阅读的一位通用数据模型作者认为,根据他的经验,50% 的企业系统在处理各方、工作努力等方面是“通用的”,25% 在该企业的行业中是通用的,余额是特定企业独有的(例如,可口可乐诉百事可乐)。
但我不知道基于此构建的代码,也想不出有人真正从领域的角度看待模式,而不是数据建模,因为 Fowler 在 90 年代中期就这样做了。
对于通用数据模型的有用性,是否有人对 DDD 有任何基于意见的经验?
您是否真的将派对的子类型限制为个人和组织,而其他所有人都担任角色?如果是这样,你如何实现?
您喜欢任何实施指南或开源系统吗?
干杯,
浆果
【问题讨论】:
标签: domain-driven-design data-modeling domain-model object-mo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