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0-10-07 09:09:01
【问题描述】:
我的理解是 APPLET 已被弃用,而 OBJECT 是用于 Java 小程序的首选标记。它是否正确?很多 Java 小程序示例,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书籍中,似乎仍然使用 APPLET 标记。
OBJECT 是否存在任何浏览器兼容性问题(与 APPLET 相比)?
另外,您能否提供一个 Java 小程序正确使用 OBJECT 标记的示例?
【问题讨论】:
我的理解是 APPLET 已被弃用,而 OBJECT 是用于 Java 小程序的首选标记。它是否正确?很多 Java 小程序示例,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书籍中,似乎仍然使用 APPLET 标记。
OBJECT 是否存在任何浏览器兼容性问题(与 APPLET 相比)?
另外,您能否提供一个 Java 小程序正确使用 OBJECT 标记的示例?
【问题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