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8-06 09:27:21
【问题描述】:
tl;dr -- 下面引用的段落是什么意思?
怀疑只有一个实例的类。一种 单个实例可能表明该设计将对象与 类。考虑是否可以只创建一个对象而不是 新班级。派生类的变体可以表示为 数据而不是作为一个独特的类?单例模式是一种 本指南的明显例外。
麦康奈尔,史蒂夫 (2004-06-09)。代码完成(第 2 版)
加长版:
我目前正在阅读Code Complete,但我无法理解上述段落。对于上下文,它来自第 6 章的继承指南。起初我认为这是反对使用 Singletons 的建议,但当我读到本段末尾时,我显然被证明是错误的。
我根本无法理解作者试图从我厚厚的头骨中得到什么。例如,我不知道他设计混淆对象和类是什么意思,也不知道在只有一个实例的类的上下文中这意味着什么。救命!
【问题讨论】:
标签: oop code-comple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