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2-03 10:20:09
【问题描述】:
我们最近从 CVS 切换到 Git,并使用 Vincent Driessen 的 successful Git branching model 和 master 分支和合并回 master 的 develop 分支。我们从 Git 中的一个项目开始,现在我们有两个独立的项目,在子模块中使用了一些通用代码 (common)。最近,另一个项目向develop 提交了一个我们没有准备好的更改,并且在我们更新自己的代码之前,我们不能将任何更改提交回develop,因为我们不想要其他更改。
我曾考虑将 develop 分支到特定于项目的分支,然后合并回 develop,但 common 的所有者不想要特定于项目的分支,因为:
我们必须从主
develop分支中挑选提交 为了获得适用于两者的修复或功能。
最好完全消除develop 分支,直接从项目特定的分支合并回master,还是我们做错了?
【问题讨论】:
标签: git workflow git-branch git-flo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