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What is the maximum url length that can be safely used in an email?可以在电子邮件中安全使用的最大 url 长度是多少?
【发布时间】:2013-03-12 20:00:50
【问题描述】:

我的网站发送了一封包含链接的电子邮件。最近我们收到了很多错误,表明我们发送的电子邮件中的 URL 出现了乱码。不幸的是,我们没有任何日志表明他们试图访问的网址是什么。我已经排除了许多可能性(错误的数据、错误的 url 编码等)我唯一没有排除的是,我们的用户电子邮件客户端可能会截断 url。每个用户的 URL 略有不同,但通常 URL 的长度为 210 - 220 个字符。

我的问题:根据经验,可以在电子邮件客户端中安全发送的最大 url 长度是多少,以确保行为一致?

更新

我知道关于 SO 有很多与最大 URL 长度相关的问题,但我的问题是针对电子邮件客户端中的超链接的,我似乎找不到。

【问题讨论】:

  • 如果您的一位用户可以向您转发“乱码”网址的示例,那么解决此特定问题可能会更容易,对吧?
  • 肯定会。不幸的是,这个特殊的错误被处理了,所以它对用户是透明的。我们只是意识到这个问题正在发生,因为我们记录了错误的发生。对于这种情况,日志做得有些差,所以我们真正拥有的唯一信息是发生了错误。如果它对您有帮助,则 url 在末尾包含一个星号分隔的字符串。我们将该字符串解析为一个数组。我们在错误日志中看到的是一个数组越界异常。
  • 嗯;你们用什么语言做这个?
  • 电子邮件是 HTML 格式。我已排除后端是问题的原因。
  • 也看到了类似的东西。我们的链接被截断。它们不能真正缩短,因为它们编码了一个安全令牌。不幸的是我。

标签: email url hyperlink truncation


【解决方案1】:

好的风格推荐 [网址长度]

URL 应该放在一行中,单个电子邮件行应该是 78 个字符(减去至少两个字符作为回复引用)。

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5322.txt

2.1.1。行长限制

本规范对数量有两个限制 一行中的字符。每行字符必须不超过 998 个字符,并且应该不超过 78 个字符,不包括 CRLF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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