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3-02-26 22:36:33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抽象类,其中在受保护的部分中声明了一个抽象方法。 我可以在它的孩子中将此方法重新定义为私有吗?
从逻辑上看——在抽象类中,这个方法应该被保护为对孩子可用 (仅限儿童); 但是在孩子中,这个方法可以是私有的,它(方法)不会在这个类的对象之外调用。
我可以这样做吗?
【问题讨论】:
-
一种稍微不同的解决方案,不太优雅但不依赖于编译器的神秘知识,可能是将方法一分为二 - 给受保护的方法一个可怕的名称,以警告潜在的调用者并提供访问它通过一个带有“正常”名称的小包装方法。
-
添加:不要将受保护的方法命名为丑陋,而是将其标记为
deprecated。用{$WARN SYMBOL_DEPRECATED OFF}/{$WARN SYMBOL_DEPRECATED ON}包围一个允许的呼叫站点(即在私有包装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