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税务稽查动作频频。税务稽查力度有多大?看看最新消息:
从税务总局的数据来看,都是一些虚开发票、偷税逃税的案件,有很多老板会计纷纷抱怨:税务稽查怎么就找到我们了?
警示!即日起,凡越过下面红线的,必是引火烧身!
一、虚开发票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虚开发票不只是说公司虚开了发票才算虚开,同样你接受虚开的发票也是虚开发票。
二、公司间相互开发票
1、对开发票:A公司给B公司打款,B公司给A公司开发票,同时B公司给A公司打款,A公司给B公司开发票。
2、环开发票:三家或三家以上公司循环开发票。B公司给A公司打款,A公司给B开发票,C公司给B公司打款,B公司给C公司开发票,然后A公司给C公司打款,C公司给A公司开发票,形成一个循环的闭环。
对开、环开发票虽然属于闭环抵扣,未少缴税,也未给国家造成损失。但是,它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开具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同样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三、四流不统一
四流合一就是合同流、资金流、发票流、证据流相统一,有的会少了合同流,也就是三流合一。
如果三流或四流不统一,很可能被税务机关判定为“虚开发票”,面临处罚。
四、通过公转私、私转私等隐匿收入
今年央行刚刚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这无疑也是释放了一个信号,通过私户来隐匿收入实属自投罗网。下面小编给整理了9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 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公户转账,超过200万。私户转账超过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规模很小的企业,流水缺经常上千万。资金出入有异常,比如一次转入分批转出或者分批转入一次转出。经营范围或业务和资金流向没有关联度。公户短期频繁大额转私户,或公户经常受到与业务无关的个人汇款。频繁开销户,并且销户之前有大量资金流动。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带有大量资金流动。
五、买卖发票、虚假员工工资和其他虚假成本
买发票的相当于虚开发票,这种行为不仅进项税转出、税前调增,还要面临巨额罚款和滞纳金,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
“工资表”也将是税局稽查的重点方向,刚刚实行个税汇算清缴,税局就接到了不少纳税人的投诉电话:莫名其妙“被任职”,凭空多了份“收入”。不用想,被投诉的企业都被税局稽查了。在此奉劝老板会计们不要再在工资上动小心思了。
在此给大家3点建议:
1、工资表涉及人员签字;
2、通过银行代发工资,避免现金发放;
3、工资发放员工,一定要交社保、签劳动合同。
除此之外,如果的你的企业属于高新企业等税收优惠认定企业,或者税负率异常等,也会受到税局的重点“关照”。
在强大的金税三期监控下,不合规的操作将无处遁形。想了解更多的合理节税方案,留言或私信我们一起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