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题】:Use Case Email Notification用例电子邮件通知
【发布时间】:2026-01-10 16:30:02
【问题描述】:

我有一个关于用例建模的问题。 1) 如果参与者(或用户)在系统中注册帐户,并且系统向参与者发送成功注册电子邮件通知。它应该被视为电子邮件通知的单独用例还是“注册帐户”用例的一部分?

2) 如果存在用户帐户被另一个系统管理员用户终止的情况。需要通过电子邮件通知已终止的用户其帐户已终止。在这种情况下,电子邮件通知应该是单独的用例还是“包含”用例和“终止帐户”用例?

提前致谢。

【问题讨论】:

标签: oop use-case ooad


【解决方案1】:

我认为电子邮件发送不是不同的用例。但是当你实现这一点时,你应该将注册帐户的责任单独分配给帐户类,并且电子邮件发送行为应该是 EmailSender 类的一部分。

电子邮件通知和注册或终止帐户是系统的不同行为。每个类都应该有单一的职责,将电子邮件发送作为帐户类的一部分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讨论】:

    【解决方案2】:

    如果您的系统自动发送电子邮件并且用户除了主要用例之外什么都不做,那么它们就不是单独的用例。它们只是您的系统对给定用例的反应。然后,电子邮件已发送出去是所述用例的后置条件。

    【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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